校园基本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基建项目管理,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校本部基建工作。
2.编制、执行校本部年度基建项目和投资计划;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3.负责设计任务书编制、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基建项目施工报建相关手续。
4.协助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做好基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跟踪审计、施工和甲供材料等采购工作,并按规定签订相关合同。
5.负责基建项目实施阶段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和文明施工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做好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7.协助学校审计部门做好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工作;协助学校财务部门做好基建项目支付、财务决算工作。
8.负责基建相关文件和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向市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移交手续,负责填报基建统计报表。
9.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